校纪委字〔2020〕9号
各位党员干部、全体教职工:
2020年国庆、中秋“双节”将至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,根据市纪委监委、市教育局党组廉洁过节有关要求,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国庆、中秋期间严守纪律要求廉洁过节事项通知如下,请务必贯彻落实到位。
一、提高廉洁意识,夯实政治责任
各位党员干部、全体教职工,纠治“四风”特别是纠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歪风又到重要节点,要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厉行节约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,严格落实市纪委“守住廉洁关廉洁过双节”的要求,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营造浪费可耻、节约为荣、廉洁过节的清新节日氛围。
二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
要从市纪委下发的《关于6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》中汲取深刻教训,严禁违规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节日走访礼品、礼金、月饼或土特产、购物卡、以微信转账方式收受现金等;严禁利用过节名义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违规公款吃请、公车私用、变相旅游、参加高档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、校外辅导班等。
三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严格执行教育部“六条禁令”
现重申教育部发布的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》的规定中,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行为设立的6条“红线”。
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;
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、考核评价的宴请;
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;
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;
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生活用品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;
六、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各位党员干部、各位教职工,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在乎、不敬畏,我行我素、明知故犯、顶风违纪,是典型的不收敛、不收手、不知止,中秋、国庆即将到来,在这个重要节点更要保持清醒、严格自律,守住底线、不越红线,决不能心存侥幸,任何以身试纪试法行为都将受到严肃惩处。
中共淄博第六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0年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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